关于邀请参加《工业企业碳管理指南》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落实《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等国家相关政策,全面掌握工业企业碳排放情况,保障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,加强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控,完善我国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,为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,从而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,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,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。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正式批准立项《工业企业碳管理指南》团体标准(标准项目计划号:T/CIC-064-2021)。
为切实做好《工业企业碳管理指南》标准编制宣贯工作,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,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、公正性、透明性,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,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相关管理要求,现面向接函单位公开征集《工业企业碳管理指南》标准起草宣贯单位,报名截止时间于2021年9月底。
为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、适用性,现征集标准起草单位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资格条件
1、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,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科研水平,重视标准化工作。
2、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、技术和人力支持。
3、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,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。
二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
1、参与标准制定,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,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(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)。
2、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或修订时,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。
3、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,并颁发企业铜牌、证书及标准起草人证书。
4、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,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。
三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承担义务
1、服从协会组织安排,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、调研、征求意见、审查、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,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2、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客观、科学。
四、申报要求
《工业企业碳管理指南》团体标准由中国工业合作协会联合通标中研标准化技术研究院(北京)有限公司共同组织,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《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)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“申请表”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汪贤峰
联系电话:010-88914037
邮 箱:13901299951@163.com
联系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华信大厦1003室
中国工业合作协会
2021年8月3日